| 关于局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档案和保管期限表的政策解读 |
| 发布时间:2025-10-30 14:20:14 [字体:+ 放大 | + 减小] |
政策解读问答 一、问:本次政策出台的主要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答:本次政策出台的主要背景是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局档案管理质效,切实提升档案管理水平。 依据国家档案局及江苏省档案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江苏省地质局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目的是通过明确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规范档案管理流程,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便于后续的查询和利用。 二、问:档案分类方案有哪些主要变化或特点? 答:本次档案分类方案主要特点包括:一是档案门类划分更加细致,具体分为文书、科技、专业、会计、人事、照片、录音、录像、实物九个一级门类,并在科技档案和专业档案下设置了二级门类,如基建档案、地质档案、审计档案等,便于分类管理和检索。 二是分类方法更加科学,采用年度、保管期限、机构等多维度分类项进行分类,确保档案的有序存放。三是档号结构统一规范,明确了档号的组成规则和标识方法,提高了档案管理的标准化水平。 三、问:各类档案的保管期限是如何界定的? 答:各类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重要性和利用价值进行了明确界定。 例如,文书档案中,局年度工作会议及其他全局性重要会议的文件材料,如会议手册、报告、领导讲话等,保管期限为永久;而一般性的通知、简报等则为30年或10年。科技档案中,项目设计书、成果报告等核心文件保管期限为永久;而施工过程中的一些技术准备文件则为30年。专业档案中,上级领导交办的并有批示的审计事项档案保管期限为永久;而一般性的审计调查事项则为10年。会计档案中,年度财务报告和部门决算保管期限为永久;而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则为30年。 四、问:政策对责任部门在档案管理方面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政策对责任部门在档案管理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各责任部门需按照规定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及时收集和整理本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各责任部门需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对于需要移交的档案,各责任部门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要求进行移交,确保档案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四是各责任部门需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不断提升档案管理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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