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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23-07-20 14:11:20 [字体:+ 放大 | + 减小]

江苏省地质局主要职责


(一)承担国家和省下达的地质勘查任务,承担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工作。

(二)组织开展基础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海洋地质等调查工作,组织开展城市地质调查、经济区地质调查等综合地质调查工作。

(三)为地质环境监测和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防治、应急处置提供相关技术支持保障。

(四)组织开展有关地质科学研究,技术标准制定,国际交流合作。

(五)按规定履行干部管理和队伍建设职责。

(六)负责本系统国有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地质调查与施工领域的安全管理,指导、监督、检查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八)完成省委、省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与省地质调查研究院及其他所属地勘事业单位的职责分工。省地质局在省自然资源厅的领导下,管理全省地质工作、省属地勘队伍和相关国有资产。省地质调查研究院提供技术支持,承担跨区域的地质调查工作和重大项目立项工作。省地质局所属其他地勘事业单位负责具体技术服务,承担相应专业领域的地质调查评价、科技创新等工作。



江苏省地质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政务公开、信访、应急等工作;承担机关政务协调和督办工作。(李峰  025-84898928)

(二)矿产地质处。组织开展国家、省下达的地质勘查项目实施;编制本系统基础地质、矿产勘查、新能源勘查工作中长期规划;负责地质勘查项目相关技术质量管理和成果推广等工作。(王大志  025-84898937)

(三)水工环地质处。编制本系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地质调查、监测与评价,城乡地质调查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重大工程安全调查评价工作。(杨文定  025-84898913)

(四)海洋地质处。编制本系统海洋地质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开展基础性、公益性海洋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工作。(蒋峰  025-84898922)

(五)地质灾害防治处。编制本系统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规划;组织开展地质环境监测和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防治、应急处置等工作。(王锦强  025-84898958)

(六)地质科技处。编制本系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开展重大科研项目和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工作;开展地球科学知识科普工作;负责本系统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周劲松  025-84898949)

(七)安全管理处。承担本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新设备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协助进行生产安全事故救援、调查处理以及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梁根华  025-84898806)

(八)人事处。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承担本系统人才工作和职工队伍建设工作。(王月菡  025-84898924)

(九)财务资产审计处。制定并监督实施本系统财务资产审计管理制度;负责本系统预决算管理,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内部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财务管理工作。(肖晖  025-84898906)

(十)直属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纪检工作。 (曹科  025-84898403)

(十一)离退休干部处。承担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开展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张东强  025-8489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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