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地质局制度性文件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
发布时间:2023-12-06 14:43:01 [字体:+ 放大 | + 减小] |
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推进江苏地质法治建设,规范局规章制度和制度性文件(以下简称制度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提高制度性文件发文质量,发挥制度性文件对全局改革发展稳定的保障作用,提高依法治理水平,局党委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地质局制度性文件管理办法(试行)》。 二、适用范围 局制度性文件的管理,包括制度性文件的制定、修订、审查、解释、废止和汇编。局属单位制度性文件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三、内容要点 《办法》共26条,对局制度性文件的立项、起草、征求意见、修改、合法性审查、审议、签署发布,废止、本年度制度性文件立改废计划,上年度制度性文件的汇编等进行了规范和明确,是全局制定制度的依据,各项制度性文件的论证、出台、运行、废止都要以该管理办法为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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