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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7 09:41:40 [字体:+ 放大 | + 减小]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春节临近,全国多地出现散发疫情,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局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节日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启动24小时疫情防控指挥值班体系,切实做好应急处置人员、物资准备,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落实应检尽检人员出行前 7天进行核酸检测要求,落实重点人群在春节前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种任务。加强节前和节日期间的疫情防控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各单位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和职工意愿,灵活安排休假,做好留在工作地的职工春节期间保障工作,为春节期间加班的职工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和调休。

二、压实单位防控责任

落实单位“五有一网格”防控措施,守住疫情防控网底。各单位要做到“五有”,即: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等措施。加强网格化管理,做好假期返乡人员(特别是境外项目返回人员)、外来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摸排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强调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加强巡回督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了解、核实和报告。

三、加强人员出行管理

近期,各单位要对职工出行严格管理,落实“谁审批谁负责”管控措施,执行非必要不出省的管控要求,提倡就地过节,尽量减少人员流动,确需出行的按管理权限提前报备,了解目的地疫情状况,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对因工作需要赴境外开展业务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予批准,确需前往,要严格报批程序,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疫苗接种工作,填写承诺书、了解前往国家的疫情、出入境相关规定、航班信息等情况。

四、严格室内聚集性活动管控

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原则上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会等活动,倡导线上团拜,压减线下年会、茶话会、联欢会等节日活动场次和规模。尽可能采取视频形式召开会议,确需召开线下会议的,应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对必须召开的线下会议(单场50人以上),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会议主办方应制定详细规范的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属地疫情防控领导指挥机构备案,并严格落实会议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五、落实餐饮场所防控

加强对单位职工食堂的防控工作,就餐时保持距离,严格餐具消毒。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洗手消毒,全程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在清洗加工冷冻、冷藏食品前,严格做好内外包装消毒,并做到生熟分开。

六、严防境外疫情输入

针对性加强境外项目人员回国管控,做好入境后闭环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入境人员的卫生检疫及后续隔离观察等工作,确保全流程闭环管理。开展回国人员定期核酸检测,严格落实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

七、做好重点人群疫苗接种

按照省统一部署,推进重点人群新冠疫苗紧急接种,按照知情同意、确保安全的原则,根据既定接种计划,分批有序开展接种,尤其要加强因工作需要赴疫情严重国家工作等高风险人群的紧急接种。

八、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各单位要在节前组织开展一次疫情防控专题教育,引导大家加强“两节”期间的自我防护,自觉养成健康生活习惯,随身携带口罩和免洗手消毒剂等物品;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注意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提醒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及时就医,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时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向社区和单位报备个人及家庭成员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人员接触史;提倡春节期间不串门拜年,使用微信、视频、电话等非接触拜年;置办年货时,不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冻食品,不从中高风险地区、国(境)外网购、海淘物品;接收快递包裹、在家清洗冷链食品时,佩戴一次性手套,打开货物前对其包装用酒精消毒;不邀约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来苏人员聚会聚餐,有流感等症状尽量不参加,家庭聚会尽量控制在10人以下。

九、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各单位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各类传播平台,强化健康教育,普及科学防疫知识,积极引导广大职工做好自我防护。要利用电子显示屏等途径,每天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江苏省地质矿产勘查局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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