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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第二次开展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
来源:局机关党委 发布时间:2019-11-28 08:29:35 [字体:+ 放大 | + 减小]

11月26日下午,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就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第二次专题学习研讨。会上传达学习了韩正同志的《加强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领导》和穆虹同志的《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五位中心组成员结合各自学习体会做了交流发言。

局党组书记、局长潘正勤主持学习会并指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重点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命题,充分反映了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具有开创性和里程碑意义。全会全面回答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等重大政治命题,是国家制度建设的伟大创举,也是开启中国之治新境界的伟大宣誓。全局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并结合改革发展实际,不断加深理解,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

潘正勤要求,地矿系统党员干部要抓住全会精神的重点和关键,深刻理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最根本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关键是坚定制度自信、提高执行力、加强实践探索。

潘正勤强调,要把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作为新时代江苏地矿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任务,通过实践探索,在加强地矿系统自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积极探索江苏地质事业发展的成功路子,构建支持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完善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更好服务和保障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充分保障中国梦的实现。一是深化体制改革,推进制度创新。高扬改革大旗,深化地质工作体制机制改革,破除深层次的障碍,形成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成熟的地质工作制度体系,不断探索,积累经验,走出新路,为全行业改革积累经验做法;二是主动担当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前年大计。地质工作转型升级过程中,提出大地质、大生态、大治理观点,从江苏地矿近十年的发展历程,也印证了生态地质为地质事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面对面广量大的地质需求,去思考如何更好地发挥地质先行作用,履行地质工作服务职能;三是加强系统治理,形成管理资源。把四中全会精神提出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结合江苏地矿管理实践,有机有效地结合好,用全会精神指导江苏地矿治理能力的提升,促进各项工作全面上台阶。(编校:吴昊 供稿:局机关党委 谢新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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