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通市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05 11:01:27 [字体:+ 放大 | + 减小]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各分局: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南通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现将《南通市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详见附件),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南通市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2016年5月9日
 
南通市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苏国土资发[2016]142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南通市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南通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结合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现状和2016年降雨趋势预测,制定本方案。
    一、2015年全市地质灾害概况
    五山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仍处活动期。去年重点监控的分布于狼山(大圣殿东南侧)、军山(东北坡)、马鞍山(梅林春晓旁)、剑山(文殊院东侧、弥勒佛像便道上方)等5处地质灾害滑坡和崩塌隐患点,虽未发生灾情,但仍处活动期,不稳定状态特征明显。
    二、2016年南通市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2016年汛前地质灾害调查结果,结合近年来全市地质灾害灾情和气象部门降水趋势预测,2016年南通市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如下:
    1、狼山等五山山体存在滑坡、崩塌等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五山山体表面不连续分布有第四系粘性粉土,下部夹有不同形状的钙质结核块体(姜结石),与基岩岩石呈不规则接触。粉土干时坚硬,吸水后松软。饱水的表土层,受强降雨冲刷,极易沿坡面、峭面滑动。南通位于沿海地区,台风、暴雨或持续性强降雨等恶劣天气及超出地质条件限度的工程活动都可能诱发五山山体发生滑坡、崩塌等突发性地质灾害。
    2、全市长期开采深层地下水,地下水水位处次低位,市区、启东、海门、通州和如东等地区第Ш承压水水位明显回升,特别是漏斗中心水位回升较快。通州湾、如东洋口港等沿海地区围垦成陆时间短,砂土层空隙度大,地面负载引发地面沉降趋势明显。
    3、南通是由长江、淮河和黄海冲积而成,全市特殊类土发育广泛,工程建设中措施不当易诱发地质灾害。
    三、南通市地质灾害发育特征
    根据南通市地质条件,综合水文、气象等因素,预测全市2016年地质灾害发育特征为:
    1、突发型地质灾害以滑坡、崩塌和特殊类土灾害类型为主,滑坡、崩塌类型灾害规模较小至中等,特殊类土灾害与地下工程防治措施有关,规模不定。
    2、滑坡、崩塌类型灾害主要发生在五山地区,尤其是在山体的坡面(含人工建筑堆积物)、凹面及其下山坡、断裂带、陡面等影响区域。季节性特征明显,发生频率与强降雨和极端气候同步或略滞后。
    3、特殊类土灾害多发生在人类工程活动量大的地区,突发性强,危害大。
    4、缓变型地质灾害主要以地面沉降为主。地面沉降灾害严重地区,危害大,修复难。
    四、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1、防治重点区
    (1)狼山等五山山体存在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隐患,是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重点防治区。
    (2)省、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将全市划定为地面沉降灾害易发区,海安大部、如皋西部和北部、如东中部、通州中部、启东中部及港闸区等地区为地面沉降一般易发区,如东中北部、南通滨海园区和南通市开发区等地区为地面沉降中易发区,海安老坝港至如东兵房沿海等地区为地面沉降高易发区,是全市地面沉降灾害的重点防治区。
    (3)软土、砂土分布地区,工程活动不当或防护措施不到位易诱发特殊类土灾害。全市基本建设集中区域是特殊类土灾害的重点防治区。
    2、突发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区域
    滑坡、崩塌等突发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狼山等五山地区。经调查,共有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隐患、危险区域38处(附表一),其中重要隐患和危险点3处。
    3、重点防范期
    南通市每年的主汛期,常遭受台风、暴雨等袭击,全年大部分降雨量集中在汛期。2016年我市地质灾害防治重点防范期为5~9月份。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制
    各地要强化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意识,确保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要切实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市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制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措施,并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市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关企业、学校、景区等责任主体单位,单位主要领导对本单位防灾治灾救灾工作负总责。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五山地区地质灾害防治由崇川区负责,五山业主单位为责任主体。
    (二)开展调查,完善群测群防体系
    各地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点进行调查、排查,动员和鼓励群众参与地质灾害危害预防、监测。对已发现的突发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点,要认真做好群测群防网络的核实和补充工作,新发现的隐患点要及时落实群测群防措施,对群测群防人员发生变化的,要及时进行调整,更新群测群防信息系统信息。要加强群测群防人员的培训,提高群测群防效率和水平。地面沉降灾害防治区要加强监测网络建设,开展监测工作,进一步强化地下水管理,严格控制地下水的开采
     (三) 完善预案,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各地要按照《南通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本行政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各地要制定每个危险区(段)和隐患点的应急方案,明确预报预警方式、躲灾避险路线和自救互救方法,并落实到单位和人户。崇川区要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应急避险演练,确保一旦灾害发生,能高效有序地组织抢险救灾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建立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和应急专家队伍,保证一旦发生险(灾)情,能及时有效进行研判,迅速做好应急处置。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制定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于5月底前报市局备案。
    (四)突出重点,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我市80%以上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在汛期,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十分重要。各地要认真落实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在重点防范期内,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应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构造复杂的城镇、学校、居民点、交通干线、旅游景区、重要工程等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对于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设立警示标志,一旦发生险情,应及时划定危险区,设置警戒线并予以公告。加大防灾常识宣传力度,将“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发放到每个受威胁的群众手中,增强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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